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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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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8-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沪安委办〔2026〕7号)之规定,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我局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评估组,对2025年度我局牵头调查的4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开展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简称事故后评估),并形成事故后评估报告。现依法公开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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