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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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3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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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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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3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上海市政府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也对崇明区建设美丽河湖、建设安全供水防涝系统作出了相应要求。按照国家和上海市部署,遵循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要求,在深入调研、总结本区前期经验,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区水务局开展了本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的起草工作,最终形成《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

《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紧紧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发展目标,构建“安全底线稳固可靠、生态文化优美宜居、法治水利智慧高效”的现代化水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1个智慧水利平台、3个水利片,持续厚筑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增强崇明生态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为有效组织开展《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邀请了以下2位专家学者组成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进行风险评估。

1.季永兴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院(崇明区八总师之一)

2.陶 静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张志宗       上海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专家理论素养精深、实务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具备有效开展《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风险评估的能力。

区水务局采取集中召开风险评估论证会的方式,请专家分别阐述各自风险评估意见,并共同研讨确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起草期间,区水务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就《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众、企业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企业对《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实施风险方面的建议;在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中,专家表示,该规划对于指导崇明区各级、各领域建成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保障体系,指导推动本区“五水融合”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影响

经评估,专家认为,《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基本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和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仅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一定的邻避风险,可能造成对自然环境影响、对居民生活影响,总体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前述可能出现的风险,经与专家组充分研商,区水务局明确了以下防范化解措施:

(一)开展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对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水域环境治理、水资源调度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源头上预防环境问题,针对工程施工造成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使不利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工程施工用工和建筑材料,尽可能吸纳和采用当地居民和材料,为地方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经济收入;

(三)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作业,减少不利环境影响,减轻噪声扰民和扬(粉)尘对居民的影响;

(四)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方便当地居民,改善当地其他基础设施条件;

(五)针对当地特殊贫困人群实施帮扶措施,落实和解决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