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2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就《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书面征询了南通市水利局、区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在崇市属企业的意见,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1.2019年10月12日,我局组织召开《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从业人员、群众代表等共 10 名。会上,代表们就制定《崇明区水利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共提出意见 23 条。
2.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0日,《崇明区水利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
3.2023年7月20日,我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公众意见,发放问卷 50 份,回收问卷 50 份,有效问卷 50 份,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必要性方面
主要意见:《崇明区水利规划》编制依据及相关上位规划依据充分,研究范围、规划目标明确,现状分析和存在问题剖析全面,报告编制的内容及附图、表齐全,报告编制质量较高,经补充完善,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可作为崇明区涉水项目建设的行业规划依据。
采纳情况:已采纳,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报市水务局行业审查、报区政府审批。
(二)关于内容方面
1.主要意见:崇明区现有的镇域水利规划为数不多,建议对镇域水利规划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采纳情况:已采纳。文本中明确了各乡镇、主要区域河湖水面率规划控制表。
2.主要意见:“引清调水”建议调整为“活水畅流”。
采纳情况:已采纳。文本中专门增加了“活水畅流”章节。
(三)关于其他意见建议
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在文本中予以响应。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