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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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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70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征集遴选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合作社。
申报标准:
详见附件1。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申报书》(见附件2)原件。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场院外景、办公场所、机库、机具照片,佐证防治服务能力的机械设备明细清单、服务合同及明细表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农技中心(城桥镇聚训村258号),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联系人:沈雁君,联系电话:021-59695832,电子邮箱:shcmzbz201@126.com
附件:1.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标准;
2.上海市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申报书。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