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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5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崇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规划》以建设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一流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级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提出了未来五年本区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主要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总体上,《规划》的实施对指导推动本区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