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02020000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0〕28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6-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工贸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沪崇应急〔2020〕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了《崇明区庙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庙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
2、崇明区庙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分表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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