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2001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2〕135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核拨2023年生态公益林和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府发〔2012〕163号)等文件要求,我乡现共有林地面积17065.76亩,流转费总金额为19222248.6元。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2747.93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14357265元;森苗公司(未纳入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公益林土地流转)面积为835.12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776661.6元。生态廊道面积为4317.83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4864983.6元;森苗公司(纳入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面积为273.06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253945.8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
特此请示。
附件:1.2023年公益林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2.2023年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3.2023年森苗公司(未纳入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公益林土地流转)费发放汇总表
4.2023年森苗公司(纳入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公益林土地流转)费发放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