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区关于积极推行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横沙乡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概述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选聘数量:1家律师事务所
3.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组建和存在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2.拥有多名经验丰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资深中国律师;
3.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横沙乡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熟悉横沙乡治理情况,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层依法治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三、服务范围
1.为横沙乡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以横沙乡人民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及以下属事业单位、乡集体企业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3.参与横沙乡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疑难信访案件或其他涉法事项的讨论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横沙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为横沙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治培训;
6.办理横沙乡人民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申请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简介;
4.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情况介绍等)。
上述比选申请资料均须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12日前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88号,邮编:201914,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66720015。
五、选聘程序
在公告截止日后,按照相关规定,由横沙乡人民政府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推荐法律顾问履历情况、法律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
六、中选履约
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横沙乡人民政府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