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30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2-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
崇明绿岛田园设施菜田建设项目,2021年12月10日获得市级批复《关于崇明区2021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第三批)的批复》(沪农委〔2021〕403号),2022年5月7日获得区级批复《关于同意中兴镇建设崇明绿岛田园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崇农发〔2022〕47号),项目总投资额4717.13万元。由于拟建设地块中部有一贯穿南北高压线,且东南侧部分地块中分布部分高压电线杆,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高压线路(35-110KV)边线外延伸距离需避让10米,故对需避让区域内温室进行了重新规划,东南部分区域温室对原有电线杆进行了避让,确保所建温室位于规定的安全区域内。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原方案中,温室设施较为规整,但距库房、管理用房位置较远,蔬菜采收后搬运距离长,园区内物流效率不高,不利于就近管理。现方案中温室建设位置整体东移,不仅避开高压线及电线杆,且优先集中建设管理区域周边地块,利于提升管理效率。西部未建地块保留,利于和后续流转地块形成大地快,利于后续项目集中建设。
2、原方案中,西南角一排温室为4栋,用于绿叶菜机械化生产示范单体面积偏小,且道路占用面积大。调整后采用了大连栋方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温室朝向调整为东西向,对绿叶菜生产无影响,调整后方案有利于绿叶菜机械化生产示范开展,也为后续绿叶菜机械化生产积累经验。
二、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调整方案仅对温室布局和建设位置进行了调整,建设面积仍为170784平方米。温室型号、规格、面积、单价均无变动,灌溉、排水等均按调整后温室位置进行配置。调整后项目工程量不变,总投资额不变。(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广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方案调整造成其它工程量增加和超批复支出,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增加的费用。
附件1:温室建设规划(原方案)
温室建设规划(调整后方案)
附件2:上海绿岛田园蔬菜生产基地拟调整建设内容对比表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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