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1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4-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助力我区生态新兴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贵办《关于明确区招商政策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第二条老政策个人所得税扶持力度和新政策适当匹配,现申请给予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20年度按新政策给予财政扶持。
1.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注册在我镇广福经济小区,主营房屋建筑工程等。2020年度该企业实现税收8710.59万元,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2972.09万元,申请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合计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的85%给予财政扶持资金2526.2万元,财政已经拨付987.2万元,再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539万元。
2.伊稻(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注册我镇在广福经济小区,主营旅游用品销售等。2020年度该企业实现税收349.23万元,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117.3万元,申请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合计形成崇明本级经济贡献的70%给予财政扶持资金82万元,财政已经拨付28万元,再申请财政扶持资金54万元。
具体扶持事项详见附件。
当否,请批示。
附件1:2020年度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2:2020年度伊稻(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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