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02020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中兴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中兴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0年,中兴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市、区应急局文件精神,依法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行业、企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
(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六)《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沪安监法规〔2016〕84号)。
市安委会(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成效,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花博会筹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部门、各村居定期对所负责行业和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完成区安委会、区应急局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确保检查率、覆盖率和整改率达到100%。
四、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全面普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和区应急管理局的各项指导文件的规定开展。
(二)重点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上海市崇明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及应急救援组织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6.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7.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上报情况;
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的实施
检查人员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依规行使现场处理职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涉及记分事项的工贸企业,根据“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对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相应分值的企业,对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五、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时段的检查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和区安委会、区应急局检查计划,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经济办、事业办、事务办、稳定办、规保办、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做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
(二)一般时段的检查
一般时段,对我镇辖区内工贸企业70家(含8家个体户)和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2家。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域内重点企业共22家(详情见附件),一般企业50家。为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一般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共计划检查426次,中兴镇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所计划全年检查各重点企业4次,检查各一般单位1次,各村(居)全年负责检查属地各企业4次。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于重大隐患发现和典型事故处置,实行台账清单登记制度,找准事故原因,做好预防措施,及时跟踪复查,详细分类记录建档归案;进一步健全企业“一企一档”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附件: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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