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核准2021年7-12月及2022年1-6月农村土地流转过渡期流转补贴申报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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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120220002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33号

  • 成文日期:

    2022-07-18

  • 发布日期:

    2022-07-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5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年7-12月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民生村,天新村,石路村、井亭村、新梅、新民等六个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民生村,天新村等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1094.39亩。我镇对2022年1-6月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民生村,天新村,石路村、井亭村、新梅、新民、金桥、群英等八个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民生村,天新村等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1351.32亩。

请予以批准。


附件:新河镇土地流转过渡期补贴申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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