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33号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5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年7-12月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民生村,天新村,石路村、井亭村、新梅、新民等六个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民生村,天新村等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1094.39亩。我镇对2022年1-6月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民生村,天新村,石路村、井亭村、新梅、新民、金桥、群英等八个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民生村,天新村等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1351.32亩。
请予以批准。
附件:新河镇土地流转过渡期补贴申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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