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54号
成文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08-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年1-6月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民生村,天新村,石路村、井亭村、新梅村、进化村、新民村等七个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民生村,天新村等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1560.33亩。
请予以批准。
附件:新河镇土地流转过渡期补贴申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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