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13120230006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村府〔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特点,发展规划好“家门口”产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上报并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新村乡新洲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