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5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2-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崇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崇农规〔2022〕2号)精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我镇形成《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工作方案》,请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
1、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工作方案
2、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区级示范文本)
3、竖新镇集体房屋资产租赁价格(区间)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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