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10 13:09

  •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50000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6

  • 发布日期:

    2025-02-10

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崇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崇农规〔2022〕2号)精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我镇形成《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工作方案》,请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

1、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工作方案

2、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区级示范文本)

3、竖新镇集体房屋资产租赁价格(区间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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