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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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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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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崇明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这一问题,2024年,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印发〈优化本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和〈上海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2024版)〉的通知》(沪发改营商〔2024〕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4〕34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检查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法治政府办〔2024〕11号)等文件。
2025年,崇明区为高标准落实好市级精神,努力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提升经营主体感受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区司法局牵头下,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结合区域特点等,拟定了《崇明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有计划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全区涉企行政检查水平大幅提高。
二、《实施方案》主要适用于哪些涉企行政检查?
原则上,所有针对个体工商户、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都应当按照规范执行。此外,《实施方案》还将对医院、养老院、工地、路政现场的检查或接受询问检查纳入了规范范围。
但是,考虑到部分行政检查行为存在特殊性,对于以下5类情况不纳入规范范围:
1、许可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
2、行政处罚立案后的询问检查、整改复查等行为;
3、对食品安全抽检、产品监督抽查、水质取样抽检、企业在外运营车辆和船舶抽检等行为;
4、对各类无照经营者的检查行为;
5、需要保密的检查行为。
三、什么是“检查码”?企业如何扫码核验?
检查码样式,使用随申办市民云左上角“扫一扫”核验
四、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检查时无需检查码?
《实施方案》规定,在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统故障等突发、紧急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先主动亮证实施检查,3个工作日内补充申请检查码并补录检查情况,并将具体情形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实施方案》还规定,如果对检查对象库中没有的不特定对象进行首次摸底,无需申请检查码,检查单位应及时将摸底对象纳入检查对象库。
五、通过制定《实施方案》,企业可以享受到哪些便利?
一是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实施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检查必亮码”,即执法人员一到企业就需要亮出“检查码”,企业一扫就能知道检查是否规范,检查人员是否有资格,有效防止随意检查和非法检查。“扫码可评价”,即检查结束后,企业还可以再扫码,了解检查结果并进行评价,进一步增加检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全程可溯源”,即通过检查码,所有检查数据都会归集到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让每一次检查都有迹可循、历史可溯。
二是降低涉企检查频率和次数。《实施方案》制定了一系列举措,通过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库,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鼓励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差异化精准检查,制定“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等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经营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检查次数。
六、如果企业对《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应当如何咨询?
可以联系崇明区司法局咨询,电话:021-396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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