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4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农业农村委:
2024年5月15日7时左右,在崇明区园区南路666号的上海新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基地内,上海明赢果蔬专业合作社临聘人员在操作切鱼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重伤事故(以下简称“5·15”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5·15”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5·15”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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