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3000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3〕14号
成文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总工会、长兴企业集团:
2023年2月20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崇明区长兴产业园区内的海洋装备研究中心长兴岛基地一期5#智能设备实验室工程工地,上海永攀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亡人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2·20”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2·20”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联络人:张青 联系方式:59612771、18918715598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