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20002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2〕28号
成文日期:
2022-10-23
发布日期:
2022-10-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上午8时50分左右,位于崇明区新村乡新洲村1507号的大穗丰(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鸡粪处理站内,北京中科博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维修发酵仓阳光板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8·2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关于“8·2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联络人:张青 联系方式:59612771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