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崇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崇明区安全监管局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源头管理。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对公文类及其他政府信息明确公开属性;明确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及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继续做好审批项目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等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
(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保障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主动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力度。2017年行政处罚49起,全部上报科委,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
(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安全生产死亡事故10起,重伤事故3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均上报区政府予以公开。
(三)规范信用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科委做好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和“双公示”工作,制定了“三个清单”等一些相关表格、制度。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健全管理措施,定期将相关表格信息上报至区科委以便其录入信息平台。秉着“信息共享,应用导向”的原则,至今已向科委上报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信息1136条。
(四)规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解疑释惑,提高答复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充分运用相关机制,确保对敏感信息、热点和难点等信息的公开申请予以准确答复。2017年无申请公开信息。
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