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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和申报,专家评审、局班子审议等程序,现有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名单拟列入第七批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确定宋建平等11名传承人为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梅金婷,联系电话:59621227。
特此公示。
附件:1.第七批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2.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