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崇明区部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管控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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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22


Q:为什么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通过对小微水体的整合调整,鼓励乡镇盘活存量水面积,完善农村河道布局,增大水面率,提升区域防汛除涝能力,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态幸福河湖基础。

Q:具体有哪些做法

1.对通过各类财政资金投资所形成的水域,直接纳入区水面积管控。

2.对计划纳入水面积控制的小微水体,开展河道周边环境整治、修坡、打通断头河等措施,有效提升河湖水环境面貌。

3.原则上将纳入水面积管理的水体认定为村级河道,其养护标准及补助政策参照我区村级河道现有办法,该项补助资金于认定后的次年执行。

Q:具体有哪些激励措施

1.加强资金补助。资金在市拨河湖维修养护管理经费中列支,补助标准1万元/亩。

2.加强考核加分对年度累计水面积增量(不包括通过各类财政资金投资所形成的水域)达到一定数量的乡镇,在区对乡镇年终考核中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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