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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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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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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个关键词
村、村民,以村为单位,实行村民参与的泯沟养护。目的是给予村民养护泯沟的名份权。
二、主旨为“六个跟着走一承诺一兑现”。
“六个跟着走”就是“宅间河道跟宅走、田间河道跟田走、林间河道跟林走、鱼塘河道跟塘走、园区(合作社)河道跟人走、其他河湖跟队走”责任制落实模式;“一承诺”就是泯沟养护相对责任人和当地村委会签订泯沟“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养护责任承诺书; “一兑现”就是村委会对考核合格的泯沟养护相对责任人兑现奖补资金或实物。
三、奖补资金标准
村级河道“村民自治”养护管理工作的奖补标准暂定为0.5万元/公里/年。资金拨付分为两次进行,分别为每年三月和年终考核结束,拨付资金量分别为70%及其剩余部分。
四、奖补资金使用责任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的实施主体为各村委会。资金使用明细需在相关村公示栏中定期公示。
五、奖补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生态就业员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涉沟养护工作及其工作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人工费支出以及发动村民参与管河护河所必须的实物补助,严禁以摊派人头费的形式发放现金。
六、奖补资金的发放
各村奖补标准、方式应制订“一村一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发放原则上“当月考核,次月奖补”。
七、一票否决事项
1.泯沟被举报并查实为黑臭水体的该泯沟年度区补资金不予拨付。
2.村级泯沟发生农药灭芦灭草或违法填堵泯沟事件的该泯沟年度区补资金不予拨付。
八、考核结果效用
(一)考核结果全区通报
区级年度考核结果将报至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发至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二)挂钩乡镇综合考核
区级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根据排名资金奖惩
区级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前六名的乡镇,在年度区补资金考核应得金额的基础上再上浮10%。区级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后六名的乡镇,在年度区补资金考核应得金额的基础上再下浮10%。
(四)鼓励示范突出典型
在考评过程中,对提供好的经验且明显具有示范效应的村,另行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年度村级河道区级奖补资金总预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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