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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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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积极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不断提高村级河道管理养护水平,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河道管理,全面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现将《崇明区开展村级河道“村民自治”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