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第二批竞赛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2 00:00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20004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2〕69号

  • 成文日期:

    2022-11-02

  • 发布日期:

    2022-11-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188号)《关于2022年区域性(各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的通知》(沪技竞办〔2022〕3号)要求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职〔2022〕246号)相关政策,为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技能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第二批竞赛项目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二批竞赛项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经委、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承办。赛领导小组由联合举办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第二批竞赛项目的具体筹备和管理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召集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成 员:姚寅峰  区财政局       副局长

    黄 晖  区经委        副局长

    施建华  区文化旅游局     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严勇同志负责


二、竞赛项目

根据市竞赛办《2022年本市各区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餐厅服务员(三级),电工(三级),钳工(三级),车工(普通车床)(三级)共计4个竞赛项目。


三、竞赛形式和内容

第二批竞赛项目为初、决赛制,参加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的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参赛成绩取证。

初赛包括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两部分决赛试题严格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上的有关要求,编制技术文件,由区大赛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命题确定,以现场操作形式进行


四、竞赛实施

(一)参赛对象和要求

参赛选手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规范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职〔2022〕246号)相关政策报名参赛。参照246号文件相关规定报名的选手,每个项目不得超过30名。由企业推荐至乡镇或以业为参赛单位组队参赛。次竞赛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五、竞赛成绩

(一)成绩评定方法和要求

第二批竞赛项目原则上根据竞赛初赛50%、决赛50%之和确定总成绩。初赛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均能合格者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36号)文件要求,可获得以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相关赛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代章形式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其中餐厅服务员(三级)社会评价实施机构为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电工(三级)社会评价实施机构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钳工(三级)社会评价实施机构为上海高级技工学院,车工(普通车床)(三级)社会评价实施机构为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二)申报晋升的要求

1.根据市等级晋升标准,对本次第二批竞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决赛阶段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决赛成绩排名前5%且已具有高级工(三级)等级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

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市竞赛评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市级文件为准。


六、竞赛奖励

(一)组织奖励

在本次竞赛中,宣传发动工作充分、组织参赛有序并在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励

第二批竞赛项目分别总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金及获奖证书;未获奖决赛选手给予500元的鼓励奖金所有完成初赛的参赛选手竞赛结束后给予200元/人的参与奖;对获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选手另给予一定物质鼓励。


七、竞赛报名

第二批竞赛项目按相关赛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报竞赛项目联系人,由联系人汇总(附件2后报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青倩      联系方式:69687386


八、其他

本次竞赛经费从主办单位相关竞赛经费中列支。请相关单位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做好防控方案。第二批竞赛项目与第一批竞赛项目的开展时间保持同步,原则上今年举办的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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