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区农技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区征集2025年度第三批(3个)试验示范协作基地,并按照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择优遴选流程确定协作基地对象。
协作基地征集条件
(一)《稻田封闭除草剂药效试验》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2个基地开展稻田封闭除草剂药效试验。
2.协作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0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试验田面积不少于5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水稻种植方式为机插;(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为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年来有稻田除草剂药效试验的优先。
(二)《稻田茎叶处理除草剂药效试验》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1个基地开展稻田茎叶处理除草剂药效试验
2.协作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0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试验田面积不少于12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为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年来有稻田除草剂药效试验的优先。
(三)《水稻自然观察圃》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1个基地建立水稻自然资源圃,进行水稻病虫草的防治工作。
2.协作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示范区域范围面积不少于100亩;(4)品种要求:水稻品种为本区主栽品种;(5)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种植方式机插优先,时间在6月初;(6)管理要求:落实专人,按要求做好示范田的生产管理和病虫防治工作;(7)其他要求:便于开展经常性的观察和数据采集,侯家镇附近优先。
试验投入说明
崇明区农技中心根据试验示范方案,对试验示范所需的材料(种子、肥料、农药等)、田间管理(机械作业、人工费)和造成的产量损失给予适度补偿,不足部分由试验基地自行承担。形成的科技成果归崇明区农技中心所有,试验示范产生的产品(除试验示范考查、检测等用途外)归试验示范基地所有。试验示范存在风险,因试验示范导致的经济亏损、安全事故等责任由试验示范基地自行承担,具体以试验示范协议明确。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试验示范协作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原件。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农技中心(寒山寺路172号),逾期不予受理。
区农技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基地择优遴选,综合评价后确定试验示范协作基地。
协作基地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13661538755,电子邮箱:shcmzbz201@126.com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