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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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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7
生效日期:
2024-02-27
失效日期:
2024-03-28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和有效利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切实保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崇明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 y59627335@163.com
联系人:段桃利 59627335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