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管理,建立健全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严防“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行为发生,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研究制定了《崇明区设施农业用地用途以及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设施农业用地用途以及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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