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3-0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3年崇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 号)《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12 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2023年崇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崇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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