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3-0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生猪生产实际,制定《崇明区2023年度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崇明区2023年度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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