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1000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1〕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9-20
发布日期:
2021-09-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巩固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0〕315号)、《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沪农委〔2020〕42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制定了《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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