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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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03120210000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1〕114号

  • 成文日期:

    2021-09-20

  • 发布日期:

    2021-09-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巩固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0〕315号)、《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沪农委〔2020〕42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制定了《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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