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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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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区建设管理委按照市住建委《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手册》及《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下半年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委巡查组抽查22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0家、施工总承包单位20家,监理企业17家。巡查以推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履行法定义务为目的,对在建工地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承发包行为、资质资格、材料使用、检测制度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检查。同时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装配式建筑、深基坑施工、劳务用工管理等作为检查的重点。
二、总体评价
从巡查的22个工地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工地存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责、施工质量标准化未全面实施、重要建材使用录入不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9个项目网上实名制信息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占巡查项目比例40.9%。
2、8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占巡查项目比例36.4%。
3、8个项目总包项目经理、总监或安全员到岗率低于当月施工天数80%或技术负责人配比不符合规定,占巡查项目比例36.4%。
4、4个项目一线作业人员有超龄现象,占巡查项目比例18.2%。
(二)工程质量方面
1、16个项目钢筋工程存在拉结筋间距偏大、拉结筋数量不足、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箍筋间距大于图纸要求、钢筋锚固长度不足等问题,占巡查项目比例72.7%。
2、8个项目重要建材检测报告未见、检测报告指标不全或与设计不一致,占巡查项目比例36.4%。
3、6个项目施工无相关设计依据及变更手续、与设计图不符或设计不明确,占巡查项目比例27.3%。
4、3个项目局部墙体砌筑未排版、个别砌块单面积偏小或梁底、板底留缝偏小,占巡查项目比例13.6%。
(三)施工安全方面
1、13个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不严、警示标识缺失或防高坠专项方案缺失,占巡查项目比例59.1%。
2、12个项目危大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部分脚手架、高支模、卸料平台以及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拉结不足、加固缺失或记录不全,占巡查项目比例54.5%。
3、7个项目临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一级箱分路缺隔离及过载保护、电缆无绝缘保护措施,占巡查项目比例31.8%。
4、4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例会及安全检查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见,占巡查项目比例18.2%。
四、通报批评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今年下半年巡查组共签发整改通知单18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4份,对23名项目经理和6名总监实施记分。结合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各参建单位应针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逐项落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销项闭合,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滚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质量。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重点,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主体责任和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监测单位等单位的法定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成效。持续宣贯各类质量、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并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建筑从业人员“人人重视质量安全工作、人人营造质量安全氛围、人人享受质量安全成果”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员共同参与质量安全共管共治的新局面。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下半年巡查发现问题较多予以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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