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10005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74号
成文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以及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文件要求,我委牵头制定了《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崇明区残联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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