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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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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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而言,自我委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工作的方式方法,围绕这一核心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梳理并编制行政许可清单,确保权责清晰,有单可依,推动政府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秉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手续,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升行政许可工作的效能与质量。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我委认真梳理国家、市级最新政策,抓紧学习消化,及时完成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认真编制完成“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并做好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目前我区投资审批信息已全部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海子平台”,并与国家发改委、市级部门实现联网,便于信息同享、监督管理。通过积极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熟悉网上申报流程,逐步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化处理,将投资项目审批进度在区发改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开,方便了投资单位及时查询项目审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批办理效率,不断提升生态岛建设投资环境。

2024年度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1件,受理11件,不予受理0件,批准11件,按期办结11件。具体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10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委在前期出台我区政府投资项目“1+8”管理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出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操作细则》(沪崇发改〔2022〕197号)。推动投资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在事前事中事后操作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事前分类监管”、“事中强化线上线下双监管”以及“区级重点项目分级监管”等规定。此外,对已开展节能审查的在建项目,持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督查企业及时准备节能验收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节能验收相关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目前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企业按照《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只需通过在线平台申报,再将备案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即可,项目备案表也可由企业自行网上打印。针对这一情况,我委及时掌握备案流程,熟悉操作界面,耐心解答企业在网上自行申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2年我委出台《崇明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沪崇发改〔2022〕195号),要求我委相关科室落实执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2017年2月1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施行后,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寓管于服、科学高效,实现项目信息在线报备和监测全覆盖,已开工项目现场核查常态化。我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包括在线监测、现场核查、行政检查和处罚三方面内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我委职能实际和我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深层次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二)具体举措:

1、及时承接落实改革事项。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审批权限下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转变职能,做好审批权限下放接管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学习,尽快明确办理流程和工作事项,确保了各类下放审批事项接管顺利运行流畅。

2、大力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相关办事指南。围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探索开展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减少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落实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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