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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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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 〔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帮助广大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的各项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各项要求,引导和培育广大会计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规范》切实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特开展宣传贯彻《规范》百题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青年演讲大赛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百题知识竞赛
(一)参赛对象
参加百题知识竞赛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二)竞赛内容
百题知识竞赛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等)、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制度、解释和实务问答等)、管理会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
(三)竞赛时间和形式
百题知识竞赛在2023年7月1日~31日举行,比赛形式为网络在线答题,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具体时间、网址和竞赛规则等通过上海财政网公布)。
(四)奖项设置
竞赛成绩100分的参赛人员获一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竞赛成绩在95~99分的参赛人员获二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竞赛成绩在90~94分的参赛人员获三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所有获奖人员均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二、征文比赛
(一)参赛对象
参加征文比赛的对象为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二)征文主题
1.贯彻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路径、方法和手段;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涵与外延的理论分析;
3.新时代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公司价值创造的关系;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财会监督、反腐倡廉、国家治理的关系;
7.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8.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大历史事件分析和经验借鉴;
9.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其他主题。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投稿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
2.征文题目自定,内容应属原创。市财政局将利用相关技术对所有应征论文进行查重分析,抄袭论文均视为无效征文。
3.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Email、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
4.投稿邮箱为cmczkjk@163.com。
(四)征文评审
参与征文的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鼓励奖若干篇。所有获奖征文作者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还将推荐给《新会计》杂志公开发表。
三、演讲比赛
(一)参赛对象
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二)演讲主题和形式
演讲主题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内容可以结合自身从业经历和未来职业规划展望,也可以结合单位或会计人员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演讲可辅助使用PPT、短视频等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赛程安排
本次演讲大赛分为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基层选拔于2023年8~9月进行,市级决赛于2023年10月举行。市级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参加基层选拔的选手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市级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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