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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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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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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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  〔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帮助广大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的各项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各项要求,引导和培育广大会计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规范》切实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特开展宣传贯彻《规范》百题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青年演讲大赛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百题知识竞赛

)参赛对象

参加百题知识竞赛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竞赛内容

百题知识竞赛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等)、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制度、解释和实务问答等)、管理会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

(三)竞赛时间和形式

百题知识竞赛在2023年7月1日~31日举行,比赛形式为网络在线答题,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具体时间、网址和竞赛规则等通过上海财政网公布)。

(四)奖项设置

竞赛成绩100分的参赛人员获一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竞赛成绩在95~99分的参赛人员获二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竞赛成绩在90~94分的参赛人员获三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所有获奖人员均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二、征文比赛

参赛对象

参加征文比赛的对象为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二)征文主题

1.贯彻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路径、方法和手段;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涵与外延的理论分析;

3.新时代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公司价值创造的关系;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财会监督、反腐倡廉、国家治理的关系;

7.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8.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大历史事件分析和经验借鉴;

9.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其他主题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投稿截止日为2023930

2.征文题目自定,内容应属原创。市财政局将利用相关技术对所有应征论文进行查重分析,抄袭论文均视为无效征文。

3.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Email、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

4.投稿邮箱为cmczkjk@163.com。

(四)征文评审

参与征文的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鼓励奖若干篇。所有获奖征文作者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还将推荐给《新会计》杂志公开发表。

三、演讲比赛

)参赛对象

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本市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

)演讲主题和形式

演讲主题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内容可以结合自身从业经历和未来职业规划展望,也可以结合单位或会计人员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演讲可辅助使用PPT、短视频等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赛程安排

本次演讲大赛分为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基层选拔于2023年8~9月进行,市级决赛于2023年10月举行。市级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参加基层选拔的选手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市级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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