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崇明区庙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0202000114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0〕49号

  • 成文日期:

    2020-06-30

  • 发布日期:

    2020-07-10

各村

现将《2020崇明区庙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2020崇明区庙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

根据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崇明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崇水务〔2020107号),2020庙镇要在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我将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标对表,固化机制,查漏补缺,持之以恒地继续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一、工作目标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及生态岛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以“改革再深化、措施再完善”为目标,深化村农业水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设施维修养护,全面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完成完成市、区级农业水价改革工作验收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业水价管理机制

以“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原则,根据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巳基本形成的成本测算、面积核定、初步定价、协商定价、水价公示、成果发文、水价执行等工作流程,指导村深化协商定价的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水价执收管理,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健全和优化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实现粮田、菜田、经济果林等灌溉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实农业节水设施基础。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粮田建设,按照“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要求,实施土地平整、泵站建设、沟渠配套和机耕道路等灌排工程建设,进一步实农业节水基础。

(三)深化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按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崇明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深化我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做好泵站标准化提升工作,打造亮点、形成特色。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检查考核和台账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做好改革完成后灌溉设施长效管护。

(四)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对照村农业水权分配结果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灌水方式,核定各灌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情况,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各级农业用水水权执行的监督管理,完善农业取水水权分配和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

(五)优化灌溉用水计量

按照《上海市农业用水计量实施细则》要求,继续严格按照采用“按电计量,以电折水”方式进行计量,进一步校准各灌溉泵站以电折水系数,提高数据准确性,提升计量工作质量。结合农业用水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开展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灌区用水动态,做到用水计量精准、定额管理受控,确保水权明确、总量控制,为绩效考评和节水奖补提供支撑。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完善配套和使用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时下拨资金,体现节水奖励的成效,保障长效管护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台账,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资金管理。

(七)做好改革台账管理

修订完善镇、村级台账目录清单,不断加强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用水用电台账、维修养护台账、经费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账等管理,提高台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提升台账管理工作质量,促进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八)开展改革工作验收

按照《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管理办法》,按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和验收考核等四个方面内容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迎接我区对我镇的验收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按期完成,下一步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2020年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镇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改革收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确保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服务指导

针对长效管护、农业用水计量、水价形成、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重点工作和改革验收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监督管理,有序完成验收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

将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按照要求足额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益的发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加强改革经验宣传

围绕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农业用水管理等重点工作,制作系列宣传图册、折页,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固定的工作制度,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果,普及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的知识,提高民众对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农业节水减排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附件:崇明区庙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镇、村级自查验收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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