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020200001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19〕100号
成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庙镇非警务信息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对涉及本部门、本辖区的非警务信息,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承接处置。此项工作纳入镇对相关单位、各村居年度综治考核内容。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镇综治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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