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7:16

各创新基地: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崇明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 特制定《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补贴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补贴操作办法

一、条款内容

在《崇明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第2条“扩大房 屋租金减免范围”中,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 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 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对 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 的3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

二、执行期限

2022年全年。

三、具体内容

(一)支持对象

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创新基地。

(二)支持内容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的创新基地,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 予补贴,最高300万元。

四、申请方式和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创新基地向区科委申请补贴,填写《崇明区创新 基地房租减免补贴申请表》《承诺书》,并提供减免资金汇总表、 减免租金合同、减免发票、减免协议等减免手续凭证,并请所在乡镇或园区确认房屋性质。

五、办理路径

符合条件的创新基地,在完成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后,将《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 补贴申请表》《承诺书》及减免资金汇总表、减免租金合同、减 免发票、减免协议等减免手续凭证,经所在乡镇或园区确认后, 即可向区科委提交房屋租金减免补贴申请。区科委按照要求,会 同区财政、乡镇园区等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审核等相关工作 后,落实办理相关补贴。

六、联系方式

本操作办法由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受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袁佳欢 咨询电话:69695910。

 

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补贴申请表

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减免资金汇总表、减免租金合同、减免发票、减免协议等减免手续 凭证。

 

承 诺 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申请崇明区创新基地房租减免补贴所 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本单位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 任。

特此承诺。

(以上为承诺书模板,请申报单位负责人参照模板内容手写并 签字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