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一、在建立健全林长制的基础下,长兴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会及时和相关责任村联系,联合第三方养护单位明确相关位置信息及后续养护监管要求。
二、通过各类宣传,倡导村民摒弃私自种植蔬菜、损害林地等陋习,助推爱护生态环境的文明行为。
三、持续加强林地的养护服务,监督养护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
四、在林地显著位置,设立养护信息公示牌,彰显管理要求,方便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