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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施婷婷、朱理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镇级与村级河道管理严防‘回潮’现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聚焦我区镇、村级河道地笼治理难题,深入剖析监管短板与制度落实差距,提出的建议切中要害、务实可行,对我区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执法联动,推动河道水质持续改善,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效能、巩固生态保护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提案中“常态化责任落实”“科技赋能监管”等建议与我区当前河道治理重点工作高度契合。收到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会办意见形成办理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是构建多管齐下河长制新格局。在河湖问题督办方面,构建“上级交办、河长热线、每周暗访、第三方巡查、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问题发现机制,及时跟进,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在河长考核方面,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落实市河长办《上海市河长湖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沪河长办〔202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对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向激励,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在河长履职方面,对问题河道整改不力的河长及时沟通,定期开展座谈会,对河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了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在志愿宣传方面,构建“万、千、百”全民爱河护水宣传体系,选聘11569名民间河长志愿者,落实1175个河长制工作站和“爱水护河”宣传点,实现全区269个村居联动治水。镇村两级以此为阵地,常态化开展爱水护河宣讲、长江禁捕宣传,纵向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2024年,建立上海市崇明区护河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持续发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在河道治理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护河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
二是发挥部门协同禁捕新效能。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着眼当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查处“电、毒、炸、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内陆河道地笼、丝网等渔具清理整治。在监管体系方面,落实区、镇、村“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各级河长办,抓好日常巡查,对河道内地笼、丝网等渔具及时清理取缔,做到发现一件,清理一件,实现常态化清零。强化发现与反馈机制,快速高效处置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渔具。在宣传发动方面,联合各乡镇、相关部门利用横幅、展板、公告栏、电子屏、乡村喇叭等方式广泛开展禁止使用地笼丝网等捕捞渔具、禁止非法捕捞等法制宣传,因地制宜、多层次、多角度强化引导教育,将河道内严禁使用地笼、丝网等渔具捕捞的政策宣传好。在联合整治方面,渔政部门会同公安、水务等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内陆河道渔具网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加大内陆河道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持对河道内私设地笼、丝网等方面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2024年,共开展内陆水域专项执法行动51次,夜间突击检查65次,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执法车辆202辆次,执法船艇120艘次,陆上巡查13152公里,水上巡查5646公里,检查河道1460条次,印发宣传资料1.28万余份,媒体宣传7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含废弃船舶)22艘,清理地笼、丝网等违规网具596件;办结涉渔违法案件7起,罚款0.955万元。
三是构建河湖全链条智慧治理新模式。充分利用“上海河长”巡河平台,实现巡查轨迹、问题上报、处理进度全流程数字化。加强巡河APP使用培训与管理,确保河湖长熟练操作,提高巡河及问题处理效率,推进河长履职智能化。持续深化“河你一起”河湖问题监管平台,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2024年累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8件,办结率100%。继续推广有奖举报小程序,2024年已累计受理举报1921件,主要集中于水域范围漂浮垃圾、成片有害植物、地笼、陆域垃圾堆载等方面,办结率100%。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强化“河长是河湖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增强河湖水域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做好河道巡盯管督工作,扎实履责,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二是进一步优化机制。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各级河长培训,提升各级河长业务能力,加强河长制队伍建设。常态长效做好水环境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是进一步深化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将加密巡查频率,加强部门联动,对私设地笼丝网等行为,结合汛期内河水位较低等特殊时期,加大专项联合执法力度,同时严打地笼等捕鱼器具的贩卖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各部门将利用城管“五进”、城管社区工作室、河湖长制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