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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0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3 点击量:

潘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根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委前期与你们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提案内容与意图。随后,拟定提案答复意见,经党政班子讨论后正式答复你们。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1.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相继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强农业土地招商工作的操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崇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乡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土地流转管理,鼓励引导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经营权,签订书面的委托书,切实保障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权益。二是全面实施公开交易。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分平台,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纳入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实现了土地流转交易的公开、透明。三是严格开展土地流转审核。由各乡镇严格按照土地性质确定流转用途和使用要求,从源头上控制违规用地行为。在此基础上,实施土地流转分级审核制度。其中,30亩以下农村土地流转招租,由各乡镇组建镇级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业专家等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受让方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30亩以上农村土地招租,实施区、镇两级联合审查,在镇级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保引进培育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

2.排查化解土地流转矛盾风险一是加强不规范流转问题排查。指导监督乡镇定期开展土地流转问题排摸,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不规范流转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并推动问题整改,构建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矛盾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流转合同管理。按照《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019)版》文本,通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网签流转合同。指导乡镇细化流转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流入方发生违约行为的,流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三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区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村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按照“镇村调解、区级仲裁”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

3.积极整合归并零散土地一是推动零散土地置换归并。针对土地小而散等问题我委指导乡镇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户将承包地以等量置换等方式,通过承包地块位置调整,把小、散地块归整成连片的优质土地,推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二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规划资源局会同乡镇开展基本情况和整治需求梳理,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试点遴选、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目前竖新镇作为2022年我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已完成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竖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市级整治项目待启动开工建设。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我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围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农用输配电等方面来实施建设,从根本上打造设计科学、高效节能、生态环保的高标准农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4年,规划项目已完成规划项目28个,完成建设面积3.97万亩。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你们的意见建议,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1.加强土地流转管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鼓励引导农户办理规范的手续委托村集体流转承包地经营权,进一步提升土地规范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模化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流转公开交易,除公益性项目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部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不断优化土地流转审核工作机制,30亩以上土地流转交易,通过“崇明区数字农业智能管控系统”实施区、镇两级审核,对经营能力不强、履约失信的主体不予流转。加大土地流转全流程监管工作力度,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流转土地使用情况检查,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及时处置违法违规问题。 

2.强化零散土地归并整合持续做好零散地块土地归并整合工作,指导督促乡镇通过土地置换等形式,将零散地块整合成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发挥粮食、蔬菜等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做好生产基地周边零散地块整合、周边农村劳动力就业吸收等工作,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障,收入得到增加。持续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各乡镇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结合《上海市崇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通过建管并重方式,对符合提质改造的地块进行重新规划,不断优化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效益,2025年已申报建设项目6个,拟建面积1.11万亩。

3.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组织乡镇定期开展土地流转问题排查,及时发现不规范流转问题,按照“一问题一方案”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问题整改,实施销号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化解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规开展调解仲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员、乡镇土地承包管理人员培训,引导乡镇开展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每年定期开展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引导乡镇开展多层次的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主体严格履行流转合同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崇明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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