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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5-23 点击量: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意见建议,努力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推动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基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依规办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手续

2022年5月,上海市按照2022年4月27日国务院“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工作要求,以上海市2035总规为基本依据,以“底线思维、应划尽划、实事求是、保质保量”为原则,着力开展本市202万亩保护耕地划定工作。2022年7月15日,完成划定工作,相关划定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并纳入市规划资源局“大机系统”实施管理。

(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强农业土地招商工作的操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指导乡镇、经营主体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土地流转。实行土地流转乡镇、区级两级审核制度,确保引进培育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制度。对接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业要素分中心,将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全部纳入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了土地流转交易的公开、透明。三是建立乡镇自查制度。设立不规范流转举报电话,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依托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流转违规问题,同时把土地规范流转纳入村级组织的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推动土地规范流转。

(三)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工作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019)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增加相应的条款,并指导乡镇在办理网签流转合同时严格落实风险保障措施。一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流入方欠缴流转费30天以上的,流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流出方作无主物处置,处置费用由流入方承担,流出方在风险保障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流入方追索。二是严格落实风险保障金条款。要求乡镇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必须补充完善风险保障金条款,明确约定风险保障金金额和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应在土地交付使用前。三是严格执行合同。要求乡镇严格执行风险保障金条款,对流入方未缴纳风险保障金的,暂缓交付土地;对流入方拖欠流转费的应及时催缴,催缴不成按违约处置。

(四)积极整合归并零散土地

一是针对土地小而散等问题,我委持续推进“拔钉子”行动,着力把小、散地块归整成连片的优质土地,有效推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解决制约崇明农业优质经营主体引进培育和规模化经营中的瓶颈问题。二是成立农机社会化服务等农业龙头企业,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要抓手,探索土地托管服务、农民享受保底分红等形式,实现分散、零星田地的整合和田地连片机械运作,有力促进村集体、村民、托管服务主体三方共赢。三是鼓励蔬菜、粮食等优质主体通过互换、租赁、入股等形式,对生产基地周边的零散土地进行流转整合,不断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

(五)深化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

在全区已有32家区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27家区级及以上农业合作社基础上,坚持“扶龙头、带农民”,充分整合市场主体力量,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产业发展韧性,加快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组建河蟹、白山羊、蔬菜、大米等产业集团,进一步推动抱团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持续优化产业布局,逐步扩大订单农业规模,形成“龙头企业+农业基地+散户”的联农带农模式,增强了一般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截至目前,崇明米业集团辐射带动面积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36.14%、崇明蔬菜集团辐射带动面积占全区蔬菜种植面积的22.5%、崇明白山羊集团辐射带动数量占全区白山羊存栏量的30%、崇明河蟹集团辐射带动面积占全区河蟹养殖面积的25.4%。

(六)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切实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每年定期开展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引导乡镇开展多层次的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活动。二是深化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土地承包仲裁员、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工作人员培训各不少于一次,引导乡镇定期开展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法制宣传好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提高经营主体严格履行流转合同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土地流转管控

修订完善《崇明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土地规范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模化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土地流转全过程监管工作力度,切实降低土地流转费损失风险。不断优化土地流转评审工作机制,加强区、镇两级流入方资格审核,对实力不强、欠缺支付能力的主体不予流转,避免流转费损失风险。

(二)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压力

充分利用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贴费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和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在横向借鉴个别区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基础上,探索推进本区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

(三)强化零散土地归并整合

持续做好零散地块“拔钉子”行动和土地归并整合工作,督促各乡镇通过土地置换等形式,将零散地块整合成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发挥蔬菜、粮食等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做好生产基地周边零散地块整合、周边农村劳动力就业吸收等工作,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障,收入得到增加。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抓手,发展农业托管+农民分红的模式,引导土地规模化经营。

(四)依法依规落实农业发展空间需求

因农业项目耕作和生产需求需占用调整本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空间的,依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细则,依法依规做好土地用途管制手续办理工作,落实农业发展空间需求。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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