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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协0041答复

发布日期:2019-04-22 点击量:

对区政协一届次会议

第0041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颜春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建议”的政协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一)与代表见面。我委收到书面意见后,立即与本提案有关委员取得联系,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对本提案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加强沟通

(二)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我委在对书面意见进行分析后拟定办理工作方案。鉴于本提案涉及面广、政策要求高,因此本提案由我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处理,由分管领导负责研究办理。同时,我委与本提案的会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充分听取会办单位的办理意见。

(三)集体讨论。本提案答复意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我委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形成。

(四)答复代表办理结果。我委分管领导亲自当面答复有关委员办理结果,并就办理情况征询委员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本提案受到了我委高度重视,并作为我委的重点提案进行办理。我区为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做了以下工作。

大力减轻企业负担。我区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统筹财政扶持创新创业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策,如融资担保、免费代理记账、加大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力度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各项扶持企业资金落地落实。

支持提高服务水平。我区在硬件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城乡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在全区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同时,安排预算用于支持行政服务中心东部分中心建设,后期还将根据这些项目具体情况保障运行经费,将公共行政服务领域向全岛延伸。软件方面,区财政将进一步完善金财工程企业扶持资金系统,不断提高企业扶持资金拨付效率。

加大对红榜企业和民营实体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对规模以上的红榜企业和民营实体型企业按其区级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财政扶持,同时积极与市融资担保中心合作,加大融资扶持力度。

四、国家刚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是一项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该政策将使大部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都能够从中受惠,大幅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税收成本压力。根据文件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区税务局及时制定《崇明区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确保应享尽享。

五、我区一直将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相关优惠政策。今后,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关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助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六、关于用电价格。一是用电价格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一调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执行。2018年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根据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通知,共完成了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四次下调。二是崇明供电公司持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为核心的举措,变身“电小二”,提升客户的办电体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自2016年5月1日起,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根据国务院下达的各项要求执行“营改增”政策。崇明供电公司营业厅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由国家统一,首次开具需提供部分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四是鼓励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通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减轻企业电费支出。

                          

                               2019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