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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31 点击量:

玄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动庙镇镇区居民区开通天然气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庙镇人民政府与上海燃气崇明公司对庙镇镇区未安装管道天然气的居民区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离庙镇镇区居民区最近的一根中压管道位于宏海公路南侧,专供庙镇人民医院使用,周围暂无低压管网。

庙镇镇区居民区房屋类型多样、情况复杂。经排摸,在综合考虑房屋结构、楼栋间距、周围环境等实际条件的基础上,初步判定,宏海公路1928弄部分楼栋、庙东路1号、宏海公路1817号距中压管线距离分别为200米、150米、12米,可能能够满足管线敷设条件,可适时进行燃气管道改造。而镇区其余大部分居民楼存在可能不符合现行政策或不符合改造标准等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庙镇人民政府和上海燃气崇明公司,根据管线敷设条件,稳步推进庙镇未开通天然气镇区居民燃气管线敷设及管道安装工作。一是邀请燃气设计单位对具备开通天然气条件的居民区进行天然气管道设计。二是根据燃气改造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实施计划,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沟通协调,早日为具备条件的居民区开通天然气。三是对暂未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居民,我委要求相关燃气企业继续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工作,并帮助居民及时安装到位,同时加强入户安检力度,做到逢送必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共同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燃气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