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对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6 点击量:

梅洪忠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崇明殡仪馆运营体制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区殡仪馆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崇明区殡仪馆辖崇明本馆、长兴分馆、横沙分馆,隶属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为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业务上受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上海市崇明区殡葬管理所指导和管理。

1、殡仪馆人员性质、收入情况

截止2019年年底,上海市崇明区殡仪馆现有职工89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人均年收入14.1万元(绩效工资由人保局核定);劳务派遣65人,人均年收入6万元(最低工资保障+加班费)。

2、殡仪馆经营情况

1)区殡仪馆经营情况

2019年火化遗体7150具,单具消费2810元,营业收入2078.5万元(其中长兴镇补贴30万元,横沙乡补贴20万元),营业支出2305万元,亏损226.5万元(其中崇明馆亏损19.2元、长兴馆亏损93.2元、横沙馆亏损114万元)。

2)其他郊区殡仪馆单具消费情况

经咨询其他郊区殡仪馆,得到其他郊区殡仪馆遗体单具消费基本情况,具体数据如下:嘉定馆4000元/具、青浦馆5500元/具、奉贤馆3650元/具、南汇馆6000元/具。

3、人员成本支出情况

2019年共支出人员成本1258万元:在编职工660.5万元(包含社保、养老、公积金等);劳务工:597.5万元(包含社保、养老、公积金等)。

(二)殡仪馆收费情况

目前,殡仪馆39项服务均经过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备案,其余商品按照上海市崇明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自行定价,所售商品无封建迷信物品。

1、沪崇发改费[2019]1号批准了的服务项目有:火化费(普通炉、高档炉),接尸费(接尸服务费、接尸车辆费),骨灰寄存费。

2、沪崇发改费备[2019]001号批准并备案的服务项目有:安乐厅租用费、大厅租用费、鲜花特色厅、装灰筛灰拣灰费、防腐费、带棺火化费、遗物焚烧费、冷藏棺租用费、更衣费、化妆费、验尸租场费、区外接尸费、鲜花服务、司仪服务等35项。

3、自行定价的小商品:骨灰袋、骨灰保护剂、小花圈、青松、纪念币、红绸包布、蜡果、石棉垫、火化纸板、小黄花、签到簿等25种。

4、丧事办理中家属带棺火化的有98%是自己从社会上购买,殡仪馆出售的只占带棺火化的2%。

(三)外包服务情况

目前我馆外包的服务有:制作遗容相片、电子礼炮、骨灰盒封盒。采取由丧属自愿选择,签字确认的方式提供服务,外包人员根据市场监管局要求将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上墙公示,同时外包人员的服装款式、标识标牌与本馆工作人员不一致。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区民政局接到梅洪忠等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崇明殡仪馆运营体制的建议后,深入殡仪馆开展调研,听取殡仪馆意见;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沟通协调;结合区财政局会办意见,形成代表答复意见。

(一)开展收费检查,严格收费标准

经检查,区殡仪馆39项服务收费项目均由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备案,其余商品按照上海市崇明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自行定价,所售商品无封建迷信物品。沪崇发改费[2019]1号批准,服务项目有:火化费(普通炉、高档炉),接尸费(接尸服务费、接尸车辆费),骨灰寄存费等;沪崇发改费备[2019]001号批准并备案,服务项目有:安乐厅租用费、大厅租用费、鲜花特色厅、装灰筛灰拣灰费、防腐费、带棺火化费、遗物焚烧费、冷藏棺租用费、更衣费、化妆费、验尸租场费、区外接尸费等35项;自行定价的小商品服务项目有:骨灰袋、骨灰保护剂、小花圈、青松、纪念币、红绸包布、蜡果、石棉垫、火化纸板、小黄花、签到簿等25种。

上述收费项目中除火化费,接尸费,骨灰寄存费等基本收费外,其他项目都属于丧家选择性收费项目,由丧家自行确定。在收费前都经丧家在确认书上确认。

(二)加大财政投入,解决群众治丧负担

目前,区殡仪馆性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辖崇明本岛、长兴和横沙三个分馆,原则上区财政对其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予以基本保障,而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由其运营收入保障。近年来,长兴和横沙分馆由于业务量小,导致出现亏损,而崇明本岛分馆收入与支出基本平衡。2019年,经发改委立项,区财政在2020年部门预算内安排1200万元对三家殡仪馆12台火化设备生态环保改造工程予以保障。为解决困难群众治丧难问题,2019年全区进一步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1033人次,补贴金额为91.6万元。同时,根据本区财力和不同性质单位保障模式,区财政局将在能力许可范围之内,尽最大努力加大民生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把民生实事办好。

(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减少群众治丧支出

为推进本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扎实有效开展,区民政局根据“十八个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区婚丧喜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通过深入推进婚丧喜事移风易俗工作,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打击非法宗教、扎库烧纸等迷信活动,切实减轻群众人情往来负担,推动形成崇德明礼、崇尚绿色低碳、现代文明的乡风民俗。从2018年推进起,群众实行移风易俗的百分比逐年在提高,从2019年统计数据看,知晓率、签约率达100%,丧事达到率除1月和5月外,都达到100%。群众对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接受度比较高。区民政局将继续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减轻群众丧事负担。加强与乡镇的统筹协调和对村居的工作指导,结合文明系列创建和“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强化村居大讲堂、睦邻修身点等阵地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宣讲活动。加大对乡镇移风易俗工作检查督导力度,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评估范围,并作为美丽乡村、农村“五美社区”等创建标准,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五星级文明户考评的前置条件,从而确保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全面开展、持久推进,不断取得实效。

(四)适时调整外包服务项目

目前,殡仪馆的外包的服务有:制作遗容相片、电子礼炮、骨灰盒封盒等项目。区民政局根据情况,将取消电子礼炮和骨灰盒封盒等项目。以后将根据丧家需求,适时调整外包服务项目,以满足丧家对治丧需求。同时,严格采取由丧属自愿选择,签字确认的方式提供服务,外包人员根据市场监管局要求将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上墙公示,外包人员的服装款式、标识标牌与本馆工作人员不一致,便于丧家区别。

目前,全市15家殡仪馆运营的体制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关于将殡仪馆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问题,经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沟通,殡仪馆的体制改革须从市级层面加以考虑需本市编办与区编办等部门进行研究,建议可向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