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张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层面促进和鼓励崇明推行超低能耗建筑”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9年以来,本市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为依托,对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立体绿化、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全市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市住建委陆续制定出台《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沪建建材〔2019〕157号)、《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等文件,为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和政策基础,推进建筑节能从35%、50%、65%的“老三步走”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的“新三步走”迈进。通过明确资金奖励和容积率计算支持,并将超低能耗建筑作为商品房用地高品质建设竞拍内容,建立激励引导体系。2023年底,市住建委印发《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行动计划(2023-2025)》(沪建建材〔2023〕508号),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再新增落实60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构建“中心引领、新城发力、重点突出”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空间格局,把崇明生态岛作为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重点地区和先行示范区。2024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明确崇明生态岛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要求。截至目前,本市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1760万平方米,按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我区在陈家镇国际实验生态社区范围内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已对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项目共1.43万平方米提出了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该项目目前在招投标阶段。
我区始终坚持生态立岛不动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正如您指出的,超低能耗建筑在我区的推广面临成本、指标、政策等方面的一些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在市级和区级层面共同努力下,加快推动生态岛绿色建筑转型升级。
一是市级层面,市住建委将继续支持崇明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并研究支持崇明区的相关政策。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扶持办法即将到期,市住建委正在开展修订工作,并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支持,助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同时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针对崇明区的专项支持或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强超低能耗建筑的全过程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建委,密切跟踪各项政策推进成效,聚焦政策盲点、堵点,结合崇明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支持力度和配套措施,促进崇明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市规划资源局将在控规编制中与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做好衔接,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时将落实好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支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二是区级层面,我区将持续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实际情况,争取专项支持或激励政策,同时落实超低能耗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在财政性建设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阶段,将与项目单位做好充分沟通,确保项目单位在投资申报时将超低能耗建设成本考虑在内,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区规划资源局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环节计划将超低能耗要求落实在出让合同及建筑设计方案中,项目审批过程中将加强对超低能耗建筑的管理要求和宣传引导。区建设管理委将严格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双碳”目标任务,推动本辖区内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宣传引导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参与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