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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经住院治疗者,能申请互助保障金!
为让参保职工早日拿到保障金, 给付快速通道现已开通!
申请对象
参保“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B类和社区特种重病基本保障、“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D类,且在有效保障期内的人员(免责期内除外)。
申请条件
经市职保会认可的本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定点医院(不包括方舱医院)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并且须经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说明:
①须经住院治疗,有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
②“无症状感染者”不在新冠肺炎重病保障范围内;
③依据目前上海发布说明,“方舱医院”是经过改建的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管理场所,故“定点医院”不包含方舱医院。
申请材料
①被保障人的身份证;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以及市职保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被保障人的银行账户材料之一: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上海银行或农业银行在本市开通的借记卡、活期存折“户名”页、交通银行市职保会联名卡。
申请期限
新冠肺炎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可在保障期满之日起2年内办理。(“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在保障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办理。)
新冠肺炎互助保障金给付快速通道
各区局(产业)工会可将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拍照后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市职保会。市职保会收到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时将新冠肺炎互助保障金发放至参保人员个人银行卡账户,并进行短信通知。
电子邮箱:kefubu-5@shzbh.org.cn
咨询电话: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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