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18-03-07         浏览:
 

崇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区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崇明生态岛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把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崇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和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积极依法履职,推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崇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常委会依法做好了区一届人大二次、三次和四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6项、书面审议5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定、决议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完成了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突出重点,依法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能。

(一)围绕环境建设和改善民生,认真开展专项监督

围绕生态岛优美水环境建设,常委会对中小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连续监督。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区乡镇两级人大联动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和乡镇村负责人、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人士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情况以及代表和群众的真实评价。推动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统筹协调,加强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认真落实河长制和河道长效管护,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增强治理能力,切实推进本区中小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

围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网上征求意见等途径,认真听取学校、政府部门和单位、司法机关、乡镇、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家长以及专业代表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围绕提高本区医疗卫生水平,常委会对区级综合医院市区合作共建工作开展监督。实地走访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岳阳医院崇明分院等区级综合医院,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区级综合医院管理层、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家属、基层代表对区级综合医院市区合作共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合作共建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科学管理,注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合作共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区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一年来,常委会还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新农村建设、新能源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长兴二级医院建设、区福利院建设运行、大树保护、破解法院执行难专项治理、社区检察室工作等开展专题视察和集体调研。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节能工作情况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等报告。主任会议还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二)贯彻落实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对区本级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常委会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专门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于认真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决算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6年度崇明县本级决算,提出政府要积极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审计整改,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审议并批准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出政府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力,建立项目库制度,重点保障生态发展和民生支出,确保生态岛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认真开展预算前期调研工作、切实组织开展预算初审。首次召开预算解读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向区人大代表解读预算草案,为人代会审查和批准预算奠定基础。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范围,提高预算单位自评价、项目前评价的比例等意见建议,推动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实效。

(三)加强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法律法规实施

认真做好《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立法调研的配合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常委会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立法调研工作,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人士意见建议,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其中,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被采纳并写进《决定》。

认真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区人大联动执法检查的要求,常委会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代表和其他相关各方人士意见建议,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题视察。推动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即知即改,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合力,切实落实好从田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措施,努力补齐食品安全短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常委会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和区人民政府自查报告,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加强与乡镇人大联动,邀请市民巡访团共同参与。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关问题,有力推动了这两部与人民群众和生态岛建设密切相关的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决定,同时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操作规程》。常委会按照新修改的《办法》及《操作规程》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对政府两件文件的备案审查。积极推进本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报送备案工作。2017年共审查区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大报备的决议、决定26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本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4件,规范性文件21件。

2017年,常委会还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市区联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的法定职权。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对总体规划进行审议,是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为切实保障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民主,确保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集体调研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情况,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新一轮总体规划草案进行解读,组织2次专题座谈会,听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召开3次乡镇座谈会,听取18个乡镇人大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规划编制意见建议104条,充分集聚各方智慧和共识,推动编制好全区人民满意的新一轮总体规划。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送审稿)>的议案》以及情况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区人民政府要真正发挥好新一轮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新一轮总体规划的可行性等审议意见。

(二)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党委重要人事安排顺利实现

严格规范任免程序,修订《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依法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43人次,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4人次,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8人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4人次。坚持和完善任前见面、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常委会新任命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建设管理委主任等4名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汇报。

(三)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