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日期:2018-01-12         浏览:

 


1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8:30     代表报到,代表团(组)活动
          1.审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办法(草案)
          2.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3.审议会议议程(草案)
   9:00     预备会议
          1.表决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办法(草案)
          2.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3.表决会议议程(草案)
          预备会议后 区委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会议
   9:25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推选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4.决定会议日程
          5.决定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
          6.决定大会通过决议、决定的办法
   9:45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宣布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奏唱国歌
          2.李政区长作崇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3.郑益川副区长作崇明区2017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总预算草案报告
下午 1:00—4:00  代表团(组)会议
          1.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崇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草案报告)
          3.审查崇明区2017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总预算草案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草案报告)
   3:45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区人民法院院长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2.审议大会选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区人民法院院长办法(草案)(以下简称选举(补选)办法),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4:15—5:00  代表团(组)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区人民法院院长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2.审议大会选举(补选)办法(草案)


1月17日(星期三)
上午 9:00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关于接受区人民法院院长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2.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选举(补选)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审议选举(补选)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9: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林杰主任作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米振荣院长作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朱庆华检察长作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关于接受区人民法院院长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5.表决大会选举(补选)办法(草案)
下午 1:00—3:45  代表团(组)会议
          1.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0   财经委员会审查计划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报告
      3:30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听取关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说明及基本情况介绍,决定主席团提名的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决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2.听取关于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说明及基本情况介绍,决定主席团提名的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决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3.决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截止时间
           4.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报告的情况汇报
           5.听取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建议的汇报
           6.听取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草案报告、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报告,审议两个审查报告,决定印发全体代表
           7.审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预算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4:15—5:00  代表团(组)会议
          1.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
          2.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3.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
          4.各代表团(组)推荐一名监票人
   5:00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截止;代表提交议案截止
   6:00     法制委员会审查代表议案


1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8:30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1.听取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提名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决定将主席团提名的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必要时,决定进行预选)
          2.审议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 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4.听取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建议的汇报
          5.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6.听取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建议的汇报
          7.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8.听取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建议的汇报
          9.审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10.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审议审查意见的报告,决定印发全体代表
          1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个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
   9:00—9:45  代表团(组)会议
          1.酝酿、讨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必要时进行预选)
          2.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
          3.审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预算的决议(草案)
          4.审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00—11:30 现场处理代表意见(政府各部门、两院、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00     主席团第六次会议
          1.听取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的情况汇报(或预选情况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2.听取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3.听取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计划的决议(草案)、预算的决议(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下午 1:00     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区人民法院院长
          (统计选票时暂时休会。1:30召开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选举结果情况的报告。1:35继续进行全体会议,宣布选举结果)
          (1:30大会列席、旁听人员进场)
          3.宣布选举结果
          4.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宪法宣誓
          5.区人民法院院长向宪法宣誓
          6.表决关于崇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崇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崇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表决关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国歌

 

  注:日程如需变动,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