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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历史上的育婴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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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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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历史上的育婴堂.jpg

育婴堂是旧时代专门收养孤儿的一种会社组织,具有慈善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据史志文献记载,育婴堂较早出现在我国扬州、北京、通州、绍兴、杭州、苏州等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

在崇明,育婴堂作为县内最早的慈善机构,始创于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崇明人习惯上称呼育婴堂为野人堂。新中国成立前,全县各处均有设置,以位于城内北转河沿(原址曾为县教育局)的育婴堂和港沿镇大公所内的圣家育婴堂最为著称。

位于城内北转河沿的育婴堂,创始于清初。据县志记载,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知县王文煜任内,由黄安国、施锡等始建于县城北门外育麟桥西、柏子庵东偏,今址桥镇百子庵街。雍正十年(1730),“潮淹堂圮”,房屋倒塌,但仍续办。乾隆十二年(1747),由黄凤等移至县城西南角,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又倒塌。乾隆五十三年(1788),知县张感熊迁建于城内北边的北转河沿(原教育局所在地)。初有房屋四十三间,乳妇、医生、门役、炊事员一应俱全。至清末民初,房屋计三十间。历年曾多次重修改建。1949年6月,崇明解放,人民政府掌握了政权,崇明城内育婴堂最终停办。

位于港沿镇西骏马村的天主堂中心堂口大公所内的圣家育婴堂,创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专收弃婴,由梵蒂冈圣婴部资助。咸丰五年(1855),赵方济主教另创建上智孤儿院。1928年前,圣家育婴堂由献堂会修女管理,以后改由加拿大始胎会修女主掌,1934年后,由婴德会修女掌管。1953年,人民政府接管育婴堂,改名“崇明县生产教养院”,后改称为“上海市第二福利院”,改以收养孤残为主。

已知县内其他育婴机构,一位于城内东街相主堂(又名朝主堂,俗称天主堂,雍正年间一度改建为节孝祠,后恢复,成为圣家育婴堂的收婴所)内。二位于北堡镇南市梢顾士莪桥南,1925年杜少如与施丹甫、龚亚虞等创办,名堡市育婴堂。三位于新河镇民主街上“保禄堂”南边的“怀少堂”内。四位于新河镇兴教寺,由李星儒募集经费创办、黄铸侯负责,名保婴局。五位于阜康镇(今向化镇米行镇东北)陆思明的东宅,1929年由陆思明等兴办,名好生保婴局,又名第二保婴局,俗称育婴堂,派小儿科医生陆思义为经理,募集经费,专门收养遗婴。六位于大椿镇沈大有宅,大约创建于清咸丰年间,崇明沦陷时毁于战火。另外,民国时期,县城北门外佛教居士林、桥镇商会童雨农等募集经费,分别创办了保婴会、同仁保婴会。位于城内南街的清节堂、城东北隅同仁堂一度“均附育婴堂办理”,1928年10月奉令组织的救济院也“把原有各种慈善事业”如“育婴堂”等“归并救济院附设事业”。


和全国各地一样,崇明岛上先后设置的育婴堂多半由绅士或教会承担管理,并由地方官实行监督。兹以城内北转河沿育婴堂为例:

据县志记载,自乾隆、嘉庆、道光至光绪年间,知县许惟枚、陈文述、李震、徐家槐、王云鹤、吴成周等都曾参与重修育婴堂,有的还制订堂规,扩大收养婴儿名额,有的还增拨公田作为育婴公田,以租息维持育婴堂的经营。光绪年间,知县吴成周撰《重建育婴堂碑》至今完整地保存在崇明博物馆碑廊。育婴堂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些地方父母官的倡导,更离不开热心公益事业的贤良等人士的慷慨解囊资助。

自清初至民国年间,不少地方著名人士先后参与协办本县育婴堂事业,如县志记载的黄安国、施钟、施锦、钮沧、袁嗣昭、樊璪、施震汾、黄凤、祝景南、倪用奇、冯泰乔、黄清宪、刘锡恩等。民国初年,桥镇苏万雄于1912年8月临终时遗命“捐助育婴堂改建房舍费”大洋一千元,城内名绅王清穆鉴于他“急公好义“,“热诚公益,慨解私囊”,仿行状体例撰写《褒扬事状》,向上级申请给予褒扬。

桥镇吴钟麒曾负责管理城内育婴堂、同仁堂,任“堂董”“主其事”。在他任内,相关事务有条不紊,并得到城西沈家湾著名的富翁、乡绅陈梅村的大力配合。今存《崇明县育婴堂征信录》《崇明善举征信录》,书中有《改建育婴堂房屋记》,吴钟麒为《崇明善举征信录》撰写了《叙文》,曹炳麟撰写了《重修育婴堂碑记》。《新崇明》报1919年12月7日刊登《崇明育婴堂志谢》,身为“经董”的吴钟麒对桥镇绅商沈仲甘捐助棉衣一百件登报鸣谢。

育婴堂的办理受着经济来源不稳定的制约,堂田时存时没,难于一贯坚持,所以办办停停,有的甚至仅是昙花一现。因此有清一代,溺女、弃婴之风仍十分流行。据崇明县1929年统计,城内育婴堂在“近十年收婴数每年约一千名”(1960年7月《崇明县志稿》)。直至上世纪50年代末,崇明县弃婴数量仍高达千余名(崇明档案馆藏1957年“政府通报”)。典型的事例还有:“蟠南乡六社社员曹惠宾”竟然还将一对双胞胎男婴无情地予以遗弃。

育婴堂收来的弃婴,很多本身生命条件就不太好,收来之后,尽管堂内管理人员依照规章进行哺育,但是育婴堂内婴儿还是很少成活,死亡率较高。港沿镇大公所教堂后有一块占地10亩专埋婴尸的“小圣坟”,坑内白骨累累。日伪统治期间,崇明城内天主堂“因时局影响,经费来源枯绝”而“代收婴孩早经奉命停止”。1942年3月22日,该天主堂发生工役张大郎将两名婴孩弃置城外活埋而成为“轰动满城”、“骇人听闻”的事件,曾受到当时报刊《新崇明报》、《瀛钟》的责难。

战乱则更使育婴堂在存续期间饱受创伤。1938年3月,侵华日军攻占崇明,崇明城内育婴堂一度受到严重摧残。据当年日本随军记者报道:“占领了崇明城后……一星期下来,死了将近百个。”(小俣行男《侵掠——中国战线从军记者的证言》,江浪译,1984年4月,中央日报编印,第三十九至四十页)

但撇开战乱,育婴堂的设立,无疑救活了不少弃婴,为社会做了好事。在崇明近代,凡地方贫户,生育子女无力抚养者,可暂投育婴堂由堂收养,代请乳娘。等孩子长大,仍可由生身父母领回。无家可归的育婴,长大后可由他人抱养,或转送孤儿院或贫民习艺所,接受教育,学习技艺,以谋自立。教堂内收养的弃婴,长大后除领养出堂者外,也可留在堂内充当保姆、修女。

育婴堂是社会慈善事业的一种,对本无社会保障事业的传统社会而言,它的问世,是社会前进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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